2022年第28期·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构建与实践

2022.11.24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28期

姚 远

(北京建筑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 100044)

引言

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将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伴随着规模的扩大,在研究生教育方面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对于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学校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研究生质量与个性化培养不足,内部质量管控不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学位“注水”现象,影响了我国研究生教育从大国到强国的发展目标。直接体现在学术不端与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频频见诸报端,从2019年初的演员翟某某学术不端被撤销学位,到2020年1月厦门大学2005届博士生王某因论文存在大量抄袭,博士学位被撤销;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刘某某论文抄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学位被撤销,到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两位学生因购买论文被曝光,题目完全一致,内容多处一字不差。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引起全社会、教育主管部门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2016年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提出“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2020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说明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学术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高校构建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一、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学术道德”可以理解为学术共同体进行学术研究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即学术共同体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是个人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人的基本素质与诚信水平,是治学的起码要求,是学者的学术良心。学术不端行为违背科学精神,动摇了学科研究的根基,扼杀了学术创新力,对相关人造成不良影响,严重降低了研究生培养质量。从长远来看,学术不端现象频发会造成社会各界对科学研究领域信心崩塌,阻碍学科研究发展,给我国科学研究事业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主体,高校应积极探索,加强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建设。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它是先进研究生教育理念的重要实践,是现代化研究生教育体系的关键内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更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基础保障。

二、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构建的路径

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既有内部原因,又有外部原因。内部原因主要表现为:研究生学术规范意识淡薄,学术研究能力薄弱,学术规范认同程度低;外部原因主要表现为:学校及社会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不科学,学术道德失范的预防与惩治机制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到位,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及监督缺失等方面。研究生道德自律养成最基本的手段是学校的规章制度约束、导师及授课教师的道德教育和影响,以及校园文化的引领。因此,学术道德规范体系构建需要将研究生自我规范意识的树立、良好学术风气的营造与外部监督检查机制有机结合,主要有以下四个路径。

(一)强化研究生学术自律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任。国家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对研究生培养寄予厚望,并将研究生教育摆在了战略性地位。强化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保障与底线要求。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是每个研究生应遵守的义务和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学术道德保障体系的核心和关键点。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紧张及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一些学生考取研究生仅仅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并没有明确的科研目标和潜心研究的动力。因此,在进行论文研究或完成科研任务过程中,容易存有侥幸心理,受到利益诱惑。在学术规范意识缺失情况下,容易误入歧途。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是抑制学术道德失范的首要任务。应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将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每个研究生充分认识学术道德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避免急功近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二)落实导师育人责任,严格学术过程指导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学术道德养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导师对于学术规范的理解、认识及其行为潜移默化对研究生产生影响。综观近几年典型的学术道德失范案例,很大程度上源于导师的疏于管理与放纵。导师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研究生树立榜样,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规范与科研伦理教育,在论文撰写、论文发表与课题申报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及时遏制潜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将学生学术道德遵守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导师考核。对于在论文研究、课题申报过程中,出现唆使、纵容、协助研究生学术造假的情况,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三)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强化学术规范管理

当前高校对学术成果的评价指标较为单一,评价体系不够健全,在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奖学金评定中,一般将发表论文数量及等级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研究生迫于指标压力,面对利益诱惑铤而走险。因此,必须优化原有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从数量要求向质量要求转变,从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转变。结合学科特点、学位类别特点、研究生特点,制定多元化的学术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

(四)加强学术规范教育,严肃学术不端惩戒

学校应加强学术规范教育,并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始终。特别要利用入学到论文研究开始之前阶段,通过入学教育、课程设置、政策宣讲、问卷竞答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地向研究生宣传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意义及重要性。制定预防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办法,细化操作流程,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形成科学研究过程中学术规范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戒的全过程管理闭环。

三、北京建筑大学学术道德保障机制构建与实践

学校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通过加强学术规范教育、营造学术氛围、强化导师育人职责、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自我道德约束加外部制度规制相结合的学术道德规范保障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学术规范保障机制

学校公布了一系列与学术道德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北京建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办法》,为研究生的道德规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预防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各学院制订了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规范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道德制度化建设,杜绝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制订《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于“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经查实确有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学校依法撤销已授予的学位,注销学位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年内,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优化培养方案,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列为必修课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培养方案,把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作为必修课程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并对课程学习、成绩考核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落实到日常教学工作中。研究生院开设了“知识产权”“工程伦理”等选修课,对研究生开展线上线下学术诚信教育。

(三)加强宣传教育,将学术规范教育贯穿培养始终

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时机,进行学术规范的专题宣讲,倡导在学习和研究工作中以身作则,努力践行。每届毕业生论文工作启动前及学位申请阶段均组织召开学术道德规范动员大会,邀请中国知网及相关专家进行学术规范宣讲,使研究生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保证学位授予的质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不定期地推出学术规范相关案例及知识,强化研究生对学术道德规范的认识。针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有奖竞答,向研究生推出《研究生教育20问(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版)》,提升活动趣味性,以及研究生规范意识学习的积极性。

(四)提升学术素养,营造良好科研氛围

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的情况,往往是由于研究生研究能力薄弱,个人能力与学校学术要求之间有明显差距,在毕业压力下,出于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良好的学术环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及创造能力,提升学生的科研兴趣,培养优秀的学术型人才。学术风气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助于学生学术道德的养成,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因此,优化培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是解决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举措。学校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的成功经验,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在培养方案设置中突出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教育,突出研究方法和科学思维养成,突出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突出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训练。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在校研究生从事科研创新活动,每年资助100项左右。2016—2020年累计资助419项,支持经费400余万元。创新项目的开展,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培养在校研究生科技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强化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引导全体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做好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统筹管理和组织运行,学校成立研究生学术活动工作组,组织研究生与其他高校博士研究生开展校际学术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和科研氛围。2021年学校开展“优教风·严学风·强作风”专项行动,致力于在全校形成“严谨治学、从严执教”的良好教风、“严于律己、勤奋好学”的优良学风、“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良好作风。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处理

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管理,从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到答辩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督导及检查。自2019年起施行研究生论文全部双盲评审制度,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及第三方平台,确保论文质量评价客观公正,强化学术规范外部监督。学位论文除不宜公开外,均报送中国知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学位论文送审前和答辩后各一次查重制度,要求未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进行论文修改,并至少延期三个月申请学位。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查重在学术不端行为判断中的辅助作用,也加强对查重结果的人工审核和判断,避免因指标僵化,盲目“降重”对学术创新力的遏制。

(六)重视导师管理,压实导师育人责任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导师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首先成为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榜样,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学校在导师管理条例中规定,导师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除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外,取消导师资格。对学生论文存在的买卖、代写行为对导师要进行追责。在文件中对导师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要求研究生导师要掌握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投入情况,在研究生教学和论文指导过程中,规范学生的基本学术行为,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将研究生论文查重情况与导师考核挂钩,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两年内出现2人次及以上未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导师考核不合格。通过对导师严格规范的管理,敦促其切实履行导师职责。

结语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保障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执行严格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使研究生深刻感受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润物细无声”的滋养和引导。同时,深刻认识到学术规范的威严,触犯学术道德红线的严重后果,真正脚踏实地做学问,成为学术规范的自觉践行者。